发布时间:2014-09-11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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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为充分发挥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职能,确保乡镇农低保资金的安全落地,毕节市威宁县纪委督促35个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开展“三查五见一规范”核查工作。各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组根据工作实际每月开展核查不少于1次,通过“听、看、走”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最大限度预防在农低保评定、发放等过程中的违纪行为。
围绕履职必“三查”:一查低保对象是否真实,家庭收入核算是否翔实,分类施保是否准确;二查公示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情况不明保,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低保金发放情况是否及时公示;三查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环节是否存在滞留、挪用、克扣现象。
进村入户必“五见”:为杜绝套取、虚列等行为,检查人员到村以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开展核实。一见低保户,核实低保对象;二见低保证,核实低保资格;三见低保金存折,核实发放情况;四见户口本或身份证,核实低保信息;五见低保户居住环境,核实贫困状况。
落实整改促规范:针对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村下达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纪行为的,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陈俊涛、威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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