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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627个村(居)设立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0-24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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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威宁县拓展延伸民生特派工作末梢监督、兜底监督,在627个村(居)设立了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解决好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该县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监督委员会成员均不属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或其直系亲属。从老党员、退休老领导、老干部及有威望、有责任感、敢于担当、敢于指出问题的群众代表中选举产生主任或副主任,成员均为普通党员或群众,他们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项目的公开情况、实施情况、进展、程序、评议方式等内容进行监督。

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村党支部、村(居)委会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廉洁自律和作风纪律情况;共同参与村(居)“一事一议”、重大事项讨论等会议;对村务公开,民生项目实施,民生资金及物资管理、分配、使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处置,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进行监督。监督过程中发现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及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直接向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反映。

乡镇民生特派组将按计划对辖区内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他们进一步掌握该监督内容和方式,并逐步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统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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