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15年民生整治铸廉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5-05-27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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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2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在全省民生特派工作现场会上提出,“要围绕民生开展‘民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会后,我市认真领会思考,积极超前谋划,于2014年11月12日以毕委办字〔2014〕142号文在全省首家制定了“民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并有计划抓好实施。今年年初,全省民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意见下发后,我市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部署,通过制发方案和动员安排,于春节前夕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2015年民生整治铸廉行动,整治中注重发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主体作用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现工作正有序有效向前推进。
一、超前谋划,提前启动实施民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
我市于去年制定工作方案后,通过开展有关专项监察开始探索启动实施了民生整治铸廉行动。认真对近三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民生项目资金进行梳理,全面掌握每个部门、行业的民生项目资金情况,列出项目资金清单,细化整治内容,作好年度整治计划。在此基础上,先集中整治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再分阶段分步骤陆续整治其他领域民生项目资金。去年底,通过调动发改、扶贫等主责部门和财政、审计、督查等监督部门的力量,抽查了大方、纳雍、赫章3个县2012年至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扶贫项目180个、涉及资金16.0301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0个、涉及资金8.4786亿元,财政专项扶贫项目140个、涉及资金7.5515亿元);发现突出问题18个,提出整改要求6条,已整改问题9个;发现挪用、挤占、冒领扶贫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5件,已全部督促县乡查办。
二、及时部署,切实做到民生整治铸廉行动全覆盖
2015年2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省民生领域开展整治铸廉三年行动的意见》后,我市经深入学习研究,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推进与省的统一部署的衔接,于2月13日下发了《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毕委办字〔2015〕21号);2月15日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对2015年的民生整治铸廉工作进行了动员、安排部署和具体分工,正式全面启动了我市民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中的第一年行动。今年我市计划在去年开展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专项监察的基础上,全面整治农业、林业、畜牧、水务、扶贫、供销、国土、住建、危改、移民、烟草、生态家园等12个领域民生项目资金,并将原计划于明年开展的教育、民政、人社、财政、商务、环保、民宗、文体、卫计、交通等10个领域的民生项目资金整治提前开展。在此基础上,突出抓了省安排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金、微企补助金2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监察,以及我市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粮食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林业补贴等5个民生项目资金的重点整治。赫章县追加家电下乡项目补贴资金专项监察。目前,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集中整治民生项目20749个,涉及资金396亿元。民生整治铸廉行动既做到全覆盖又突出了重点,跟踪、督查、指导等工作措施紧紧跟上。
三、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民生整治铸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我市民生整治铸廉行动,采取“党委政府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主体实施、上下结合联动”的方式,做到工作有统筹、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我们对整治工作强调高标准、严要求并贯穿始终,各地各部门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须报经上级或相关部门审定后方可下发实施,各部门召开安排部署会须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参加监督,各级整治领导小组随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大工作督查推进力度,先后于3月2日、3月20日、4月17日分别召开了市直纪工委民生整治铸廉有关工作落实会、全市2015年民生整治铸廉工作调度会、全市2015年民生整治铸廉暨专项监察工作推进会,每次会议做到任务明确、务实有效。在调度会、推进会上,对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较好的县区和部门进行了肯定表扬,对工作差的县区和部门作了通报批评。为促使部门、县区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还研究决定根据各部门、各县区民生项目、资金的数量、特点等情况,将部门、县区分别分为A、B、C三类和A、B两类;以各部门、各县区自查发现和上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其线索的多少分类排序,上报问题及其线索多的排前、少的排后;找出每一类部门、县区中排后的(即上报问题较少的)各1至2个后,专门组织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骨干人员对其进行重点检查;最后重点对经检查有问题没认真查找或查出不报的部门和县区严格进行问责追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着重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大督查、调度力度和强化问责手段,使我市民生整治铸廉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四、深化民生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民生监督组的作用
深度整合县(区)纪工委监察分局资源,壮大乡镇民生监督力量,强化民生整治铸廉行动的监督执纪问责。在县(区)纪工委书记(或监察分局局长)兼任监督组组长的基础上,纪工委监察分局其他领导成员兼任相应监督组副组长,工作人员兼任监督组成员;进一步延伸民生监督触角,在全市3709个村建立健全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配备村级民生监督员25963名。近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各县(区)根据财力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将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工作奖励按每村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各县(区)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民生信访服务站,搭建工作平台。建立民生信访举报受理登记、转办、跟踪督办等工作台帐。通过进一步深化、拓展和延伸民生监督工作,各类民生项目资金在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地方得到了有效的监督,为民生整治铸廉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自年初以来,全市民生监督组发现问题2007个,办结1242个,正在核查765个,转立案118件,结案53件,党政纪处分85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涉及金额749.38万元;村级民生监督员发现纠正问题1331个,收集意见建议3889条,协助化解矛盾612个,向特派组提供线索442条。
通过从以上多方面努力,我市民生整治铸廉行动进展态势良好,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阶段性成效初步显现。全市共发现问题5232个(其中:市、县区各有关主责部门自身查找4857个、受理群众反映327、其他途径发现48个),已整改解决528个,正在整改4621个,转立案83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移交司法机关20人,涉案金额965.5万元。据4月底的不完全统计,在全市各地整治行动中,共核查城乡低保人员10万余人,查纠城乡低保中错保人员2031人、漏保1514人;查纠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人员113人;查处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案件59件,处理干部72人;查处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案件48件,查处干部59人。
一、超前谋划,提前启动实施民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
我市于去年制定工作方案后,通过开展有关专项监察开始探索启动实施了民生整治铸廉行动。认真对近三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民生项目资金进行梳理,全面掌握每个部门、行业的民生项目资金情况,列出项目资金清单,细化整治内容,作好年度整治计划。在此基础上,先集中整治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再分阶段分步骤陆续整治其他领域民生项目资金。去年底,通过调动发改、扶贫等主责部门和财政、审计、督查等监督部门的力量,抽查了大方、纳雍、赫章3个县2012年至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扶贫项目180个、涉及资金16.0301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0个、涉及资金8.4786亿元,财政专项扶贫项目140个、涉及资金7.5515亿元);发现突出问题18个,提出整改要求6条,已整改问题9个;发现挪用、挤占、冒领扶贫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5件,已全部督促县乡查办。
二、及时部署,切实做到民生整治铸廉行动全覆盖
2015年2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省民生领域开展整治铸廉三年行动的意见》后,我市经深入学习研究,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推进与省的统一部署的衔接,于2月13日下发了《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毕委办字〔2015〕21号);2月15日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对2015年的民生整治铸廉工作进行了动员、安排部署和具体分工,正式全面启动了我市民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中的第一年行动。今年我市计划在去年开展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专项监察的基础上,全面整治农业、林业、畜牧、水务、扶贫、供销、国土、住建、危改、移民、烟草、生态家园等12个领域民生项目资金,并将原计划于明年开展的教育、民政、人社、财政、商务、环保、民宗、文体、卫计、交通等10个领域的民生项目资金整治提前开展。在此基础上,突出抓了省安排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金、微企补助金2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监察,以及我市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粮食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林业补贴等5个民生项目资金的重点整治。赫章县追加家电下乡项目补贴资金专项监察。目前,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集中整治民生项目20749个,涉及资金396亿元。民生整治铸廉行动既做到全覆盖又突出了重点,跟踪、督查、指导等工作措施紧紧跟上。
三、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民生整治铸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我市民生整治铸廉行动,采取“党委政府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主体实施、上下结合联动”的方式,做到工作有统筹、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我们对整治工作强调高标准、严要求并贯穿始终,各地各部门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须报经上级或相关部门审定后方可下发实施,各部门召开安排部署会须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参加监督,各级整治领导小组随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大工作督查推进力度,先后于3月2日、3月20日、4月17日分别召开了市直纪工委民生整治铸廉有关工作落实会、全市2015年民生整治铸廉工作调度会、全市2015年民生整治铸廉暨专项监察工作推进会,每次会议做到任务明确、务实有效。在调度会、推进会上,对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较好的县区和部门进行了肯定表扬,对工作差的县区和部门作了通报批评。为促使部门、县区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还研究决定根据各部门、各县区民生项目、资金的数量、特点等情况,将部门、县区分别分为A、B、C三类和A、B两类;以各部门、各县区自查发现和上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其线索的多少分类排序,上报问题及其线索多的排前、少的排后;找出每一类部门、县区中排后的(即上报问题较少的)各1至2个后,专门组织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骨干人员对其进行重点检查;最后重点对经检查有问题没认真查找或查出不报的部门和县区严格进行问责追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着重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大督查、调度力度和强化问责手段,使我市民生整治铸廉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四、深化民生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民生监督组的作用
深度整合县(区)纪工委监察分局资源,壮大乡镇民生监督力量,强化民生整治铸廉行动的监督执纪问责。在县(区)纪工委书记(或监察分局局长)兼任监督组组长的基础上,纪工委监察分局其他领导成员兼任相应监督组副组长,工作人员兼任监督组成员;进一步延伸民生监督触角,在全市3709个村建立健全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配备村级民生监督员25963名。近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各县(区)根据财力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将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工作奖励按每村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各县(区)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民生信访服务站,搭建工作平台。建立民生信访举报受理登记、转办、跟踪督办等工作台帐。通过进一步深化、拓展和延伸民生监督工作,各类民生项目资金在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地方得到了有效的监督,为民生整治铸廉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自年初以来,全市民生监督组发现问题2007个,办结1242个,正在核查765个,转立案118件,结案53件,党政纪处分85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涉及金额749.38万元;村级民生监督员发现纠正问题1331个,收集意见建议3889条,协助化解矛盾612个,向特派组提供线索442条。
通过从以上多方面努力,我市民生整治铸廉行动进展态势良好,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阶段性成效初步显现。全市共发现问题5232个(其中:市、县区各有关主责部门自身查找4857个、受理群众反映327、其他途径发现48个),已整改解决528个,正在整改4621个,转立案83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移交司法机关20人,涉案金额965.5万元。据4月底的不完全统计,在全市各地整治行动中,共核查城乡低保人员10万余人,查纠城乡低保中错保人员2031人、漏保1514人;查纠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人员113人;查处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案件59件,处理干部72人;查处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案件48件,查处干部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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