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03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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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至5月,纳雍县通过“一卡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2976.95万元,救助贫困对象5.7万多人。
社会救助是对社会的低收入人群和困难人群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社会脆弱群体。而在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的过程中,由于环节多、程序繁,资金运转效率低,发放不及时,容易出现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
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五年间,纳雍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及社会救助方面的违规违纪案件28件,给予34人党政纪处分,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是滞留、克扣、虚报、冒领社会救助资金。
“以前发放社会救助资金,先由县民政局印发下拨资金文件,再由县财政局划拨资金到各乡镇、街道财政专户上,乡镇、街道财政分局根据社会事务办提供的花名册,通过农村金融机构打到救助对象的卡(折)上。”纳雍县社会救助局局长王尧说,这种每个环节都要走程序,导致资金运转效率低,发放不及时。
2014年9月,纳雍县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资金实行“一卡直通”发放,由县级直接把救助资金通过金融机构“直达”救助对象的银行账户上。
“实行‘一卡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滞留、挤占、挪用、抵扣、虚报、冒领等现象,有效从源头上遏制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纳雍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左志海)